第6章 白衣吕秀才_宠婢生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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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白衣吕秀才

  一晃月余,外面依旧乱哄哄,听说闵王刚登了基,就和鲁王打了起来,后来又听说平王发兵要打京城,而皇上和宁王,自始至终没有消息。

  外面的战乱没有波及到这个小山村,山民淳朴,难得一片安宁,万碧和朱嗣炯便隐匿其中。

  山里的冬天总是来的早,刚进冬月,便迎来第一场雪。雪是半夜下起来的,开始还是雪粒子,到了凌晨便成了飞舞的雪花片。

  万碧二人住的茅草屋不过丈余见方,空落落的,几块破木拼凑的板子上堆的是干草,上面铺着破破烂烂的一块布,勉强算作床。从门缝里飘进的雪薄薄铺了一层,屋子中央虽燃着火堆,但一丝暖气都没有。

  万碧早早起了床,看着漫天大雪开始发愁,他们可连过冬的粮食都没有,若是大雪封了山,去不了镇上做活儿,这日子就更没法过了。

  她将昨天捡的柴捆绑结实,准备去镇上卖掉,好歹先过了今天再说!

  朱嗣炯要和她一起去,万碧不让——他已经生了冻疮,又没有棉鞋,与其逞强冻伤了脚,还不如老实歇着。

  山路的积雪埋到了脚腕子,万碧空着肚子,背着柴跌跌撞撞走着,脚已冻麻,感觉不到疼,平日里一个时辰的路,今天竟然走了半天才到。

  因为天冷,她的柴很快就卖出去了,看着手里那几枚铜板,万碧苦笑,这几个钱只够一人吃。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她徘徊在街头,想着如何能挣口饭吃。

  不知不觉中来到镇西头李家门前,李家开着间杂货铺,乡下又有百十亩地,家境殷实,万碧之前做过他家的帮工,知道李老爷是宽厚之人,就想着能不能再去他家讨点活计。

  正犹豫着叩门,大门吱扭一声从里面打开了,走出来的是李家的长媳,她二十岁上下,中等身材,椭圆脸蛋,一身簇新的红棉袍,脸上还带着新嫁妇的腼腆与羞涩。

  万碧眼尖,一眼看到她的小腹微微隆起,眼睛一转便有了主意,笑脸一扬,“李嫂子,你好呀,这大冷天的,你去哪里啊?”

  李嫂子一抬头看到一个黑黄干瘦、衣着单薄的小丫头,仔细看了看方说,“原来是万家妹子,我去前街布铺买点料子做衣裳。”

  万碧嘻嘻笑道,“嫂子,是不是给未来的小少爷做?”

  李嫂子脸一红,“你这丫头,眼睛倒好使,别到处瞎说去!”

  “哪儿能呢!——嫂子,我听说怀孕不能动针线,这衣裳你还是让别人做吧。而且,你这有了身孕,家里的洗洗刷刷的活儿可就别做了,现在你身子最重要!”

  一提这事,李嫂子就烦上了,婆婆身体不好,常年卧床吃药,小姑子以“姑娘”自居,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,公公又不舍得雇人,自她嫁进来,是里里外外的忙活,如今她刚有孩子,正是需要保养休息,就是为孩子着想,她也不能那么累死累活了!

  万碧看她脸色变幻,便知道有戏,心中暗喜,脸上却不显,“嫂子,你身子不便,有什么跑腿儿的你找我就行,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
  李嫂子心中一动,“万妹子,你看嫂子这行动不方便的,你能不能帮嫂子把家里的活儿做做?”

  “这有什么不行的!嫂子你歇着,我来干。”万碧爽快的答应了。

  在王府待了三年多,万碧虽然只是个粗使丫鬟,但行走规矩也是经过王府管教嬷嬷严格教导过的,再加上她手脚勤快,眼色颇佳,又有心表现,是以很快让李家老小感受到做“主子”的优越感。

  这种优越感,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,足以让人飘飘然,欲罢不能。

  万碧很顺利谋到了这份“下人”的差事,而且,李老爷为表仁慈,还特许她“弟弟”——朱嗣炯——与她一同住在柴房,相对的,李家不给她工钱,只管饭。

  虽然她一人要伺候李家上下六口人,但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,万碧终于松了口气。

  而朱嗣炯看着终日埋头劳作的万碧,握着那整日泡在冷水中,红肿皲裂的双手,第一次体会到心酸流泪。

  万碧却很乐观,能吃饱是幸福的事情,她很是感谢李家,但有一件事她忍不了。

  李老爷的小儿子九岁了,开春就要上私塾。

  教书先生姓吕,落魄的大家子弟,中了秀才之后屡试不中,一气之下不考了,回老家教书!别看他考试不行,教书可在行,第一年就教出个案首来,一下子声名大噪,生源滚滚而来,不得不设下门槛,入学之前先考试!

  而李小公子,很幸运考上了,李老爷便想着,让朱嗣炯给自己小儿子做个书童,伺候小儿子进学。

  朱嗣炯倒不在乎,万碧的辛苦他看在眼里,能减轻她负担,他是十分乐意的。

  但万碧万万不乐意!她家少爷是什么身份,怎么能伺候别人?住进李家前,她都和李老爷说好了,她什么都能干,但“弟弟”是不给人使唤的!

  如今怎能出尔反尔?万碧当然不同意。而李家也觉得万碧给脸不要脸,忘了自己的主人是谁,对万碧是一顿打骂。也许是当惯了“主子”,他们忘了,万碧并不是他们买来的“下人”。

  朱嗣炯怎能看着万碧挨打,鸡飞狗跳之后,万碧和朱嗣炯就被赶出了李家。

  时已近年关,家家户户忙着过年,一派热闹的气氛,她二人身无分文,只一身薄棉袄,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。

  “不然,我们还回山沟旧窝棚里去。”朱嗣炯说。

  “不,不回去!”万碧语气坚定,眼中透着一股子执拗,“是我疏忽了,少爷,你该去读书!”

  “读书?!”朱嗣炯反问,“我们哪里有钱去读书?”

  万碧不再说话,拉着他急匆匆就走,少倾,来到一户人家门前,那家门上挂着一块匾,上书“白衣卿相”,字迹龙飞凤舞,潇洒俊逸。

  好大口气!朱嗣炯看着那块匾,又惊讶又好奇,不知这里面住的是什么人。

  万碧直接叫门,过了一会儿,里面出来一个瘦瘦的男人。

  男人年纪约有三十,国字脸,没有留胡子,浓眉细眼,一脸的惺忪,身上穿着件皱巴巴的青色棉袍,洗的已有些发白,膝盖的部分灰尘瞩目,还带着几根草。

  他看了看万碧和朱嗣炯,眯着眼问:“二位何事啊?”

  万碧扑通一声跪下了,朱嗣炯吓了一跳,那男人也忙不迭说,“小姑娘这是干什么?不年不节的,你跪我我也没红包给你啊。快,快起来,你说我一个男人也不好扶你,赶紧起来啊。”

  万碧砰砰连磕三个响头,额头立刻红肿一片,“吕先生,求您收下我弟弟。”

  “哦,来进学的啊,好说,先考试,合格了交束脩。”吕秀才打个哈欠,懒懒说道。

  万碧低下头,“我,我没有钱……”见吕秀才吃惊,她又急急说道,“但我可以给您干活,我有的是力气,我什么都能干!我弟弟聪明的很,求您收下他!”说罢,又开始砰砰地磕头。

  朱嗣炯这才明白万碧意思,他看着万碧,手紧紧攥起来,指甲深深嵌进掌心,渗出细细血丝。

  “别别别……”吕秀才又是摆手又是摇头,“可别磕了,我最见不得这个,你这也太为难我……”

  “吕秀!你不在院里跪着,又死哪里了——”院内传来一声大吼,吕秀才身体不由一颤,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。

  院里风风火火跑来一个女人,二十出头的样子,高个子,浓眉大眼,飒爽英姿,她一把揪住吕秀才,指着他鼻子道,“好你个吕秀,胆儿肥了啊,敢在我鼻子底下耍滑!”

  吕秀才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,“娘、娘……娘子,有人敲敲敲……敲门,我出来,看看。”

  吕娘子这才看见跪着的万碧,奇道,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  朱嗣炯不待万碧说话,直接跪下,“学生求学,求先生收下学生。”

  “少……”他这一跪,惊得万碧几乎跳起来,强忍着把“少爷”二字吞下去。

  吕秀才看出了万碧的震撼和纠结,眼光扫扫朱嗣炯,问道,“你叫什么?”

  朱嗣炯犹豫一下,答道,“学生姓洪,因排行第三,就叫洪三。”

  “洪……三……”吕秀才盯着朱嗣炯看了半晌,笑笑说,“起来吧,跟我去书房,先看看你的学问如何。”

  一听有戏,万碧大喜过望,又是砰砰磕头,那副痴楞呆样连吕娘子看了都笑,“小姑娘可怜见的,额头都磕肿了,快起来进屋暖和暖和。”

  吕秀才和朱嗣炯在书房,万碧也不闲着,吕家只有吕秀才夫妻二人,吕娘子不擅家务女红,而这些事恰是万碧的特长,因此当吕秀才从书房出来的时候,看着焕然一新的庭院和堂屋,不禁揉揉眼睛,张大嘴巴说,“天啊,这是我的家吗?”

  吕娘子一巴掌拍过去,“吕秀,你是说老娘太懒吗!”

  吕秀才摸摸后脑勺,赔着笑脸说,“娘子,为夫岂敢有此非念。娘子本是女中豪杰,侠义风范,怎能为这些琐事所累。”

  万碧愣愣看着他夫妻二人打闹,有些不知所措。此时,朱嗣炯从书房走出来,笑着冲万碧点点头。

  吕秀才安慰好娘子,对万碧说,“呃……,小姑娘,你弟弟的资质很好,我可以收他入学,束脩也可以不收。但你可愿意留下来给我家干活帮忙,平时也就是打扫打扫屋子,洗洗刷刷什么的,重活不用做,管吃管住,每月我给你三百钱,可好?”

  万碧听明白吕秀才的意思,喜不自禁,又哭又笑,当即跪下恨不得再给他磕十个八个响头。

  吕秀才急忙闪到一边,“别磕啦别磕啦,娘子,快拉她起来!”

  吕娘子早就把万碧拉起来,她手劲很大,几乎像拎小鸡儿一样把万碧从地上拎起来,“阿碧,总这样见面就磕头,以后还怎么说话,在这里不用拘束,以后还要你多帮我呢!”

  看着他二人,万碧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,抹抹眼角,“多谢先生夫人,万碧今后一定会好好伺候二位!”

  吕秀才打个冷颤,“可别说什么伺候不伺候的话,这话我听了害怕。”

  吕娘子啪又给了他一巴掌,“你小子讽刺我,怎么,又想那个红颜知己了?”

  吕秀才噌地窜出去三尺远,“娘子,要行拜师礼,为夫先行告退。”

  不待吕娘子发话,吕秀才已拉着朱嗣炯一溜烟儿的跑了。

  吕娘子哈哈大笑,对已看傻的万碧说,“阿碧,走,我给你们找几件厚衣裳,再做点吃的,看你瘦的,一会儿多吃点!”

  万碧很庆幸遇到了吕家夫妇,若不是他们,自己和三少爷很可能过不了这个年关,而且,吕先生对三少爷也是青眼有加,经常给他开小灶授课,吕娘子为人豁达爽朗,怜惜他二人孤苦,生活中照顾颇多。

  朱嗣炯却有些疑虑,与私塾的其他学生不同,吕先生侧重给他讲史书及经略之法,但见万碧和吕家人相处得甚好,便偷偷将疑虑掩藏心里。

  每日忙忙碌碌中,天气转暖,时光到了阳春三月。

  一个意外事件,瞬间打破小镇的平静安宁,也彻底颠覆了万碧对权的认知。

  其实事情起因不大,李家的小儿子被狗咬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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